秋季是森林火灾的高发期
秋冬草木干
火灾隐患也随之增加
一旦引发森林火灾
不仅生命安全受到威胁
还要承担法律责任
现发布5起典型森林火灾事故案例
增强警示教育作用
梧州公安在此呼吁广大群众
引以为戒,遵纪守法
文明用火,从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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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2022年10月23日15时50分,蒙山县文圩镇秀才村三石发生森林火灾。经查,蒙山县文圩镇秀才村村民关某某在未报备取得野外用火许可的情况下,在三石冲虎头山放牛点燃杂草所引发。
经鉴定过火总面积154.8亩,过火有林地面积35.55亩,疏林地面积16.05亩,无林地面积103.2亩。
关某某于2022年10月24日被蒙山县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案例二
2022年4月10日5时,苍梧县梨埠镇村民梁某杰到梨埠镇泗渼村大坪四组分水山场进行炼山,因没有做好防火线和防火措施,疏忽大意引起山火复燃,导致梨埠镇泗美村大坪组元珠山和清水村上妹组牛栏山山林发生火灾。
经鉴定过火有林地面积共36亩。
2022年6月29日,梁某某被移送苍梧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案例三
2022年10月27日上午9时许,邓某坤、何某莲2人一同到夏郢镇里秀村井一组大华山进行祭拜。在拜祭过程中使用明火点燃了香烛等物品,且在离开时没有确认所点燃的香烛等物品是否已完全熄灭,从而过失引起山火。
邓某坤、何某莲2人因涉嫌失火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案例四
2022年10月14日下午4时,太平镇永良村塘洲组陈某海到太平镇永良村“良垌冲”烧地头草时不小心引起山火,经过多小时紧急扑救才将山火扑灭。
陈某海对其失火烧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于2022年10月24日被藤县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案例五
2022年4月5日,岑溪村民徐某枢与其外孙易某峰一起到岑溪市三堡镇平山村蒙坐组社主背山场拜祭坟山,期间徐某枢用打火机点鞭炮,点燃的鞭炮子被炸飞到坟边的杂草,随即火势迅速蔓延引发山火。
徐某枢已被岑溪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