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的某天,
覃女士接到一电话,
说其贷了14000元叫其还款
“我没贷款啊”覃女士疑惑
不久后,覃女士报警了
事情真相如何,小编带你一探究竟!
2021年12月份,被告人唐某弟答应为被害人覃女士办理不少于10000元的网上贷款,并与陈某某(另案处理)合谋把覃女士实际得到的贷款转一部分到其微信,由二人占为己有。2021年12月31日,唐某弟与陈某某在岑溪市某奶茶店利用覃女士的手机通过“xx金融”APP为覃女士办理了贷款14000元到覃女士的银行卡,二人对覃女士谎称只办得贷款8000元,覃女士拒绝要贷款。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面对越来越隐秘的犯罪手段,我们要提高警惕,谨防受骗,避免个人财产遭受损失。
不要轻易把个人的身份证、银行卡、手机交给他人处理,不要轻易向他人提供自己的银行卡密码、动态验证码,否则会泄漏个人信息,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如有贷款需要,请到正规的金融机构办理,以免上当受骗。
一旦发现被骗,一定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并及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