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路面停车秩序
01
重点整治对象
02
强化整治措施
依法分类处置
03
· 车辆未达到报废标准的,依法查处违法停车行为,并责令立即驶离,拒不驶离的,依法拖移并告知停放地点。
· 车辆达到报废标准的,责令自行对车辆进行报废处理并办理注销登记,拒不报废且有证据证明车辆在达到报废标准后上道路行驶的,依法查处相关交通违法行为,对车辆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 无法确认车辆所有人、无法与车辆所有人取得联系或没有证据证明车辆在达到报废标准后上道路行驶的,将车辆拖移至指定停车场,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处置。
· 涉嫌盗抢骗、走私或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依法进行扣留,移交办案单位处理。
梧州公安交警还将持续加强路面巡查力度
对废弃汽车进行整治
文明梧州,你我共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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