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农业增产增收攻坚项目储备指南的通知》(桂农厅发〔2023〕80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农业增产增收项目(畜牧类)验收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组织人员对申请2023年农业增产增收项目(设施畜牧类)的4个养殖场进行现场核验,经现场逐项对照核验标准评分,岑溪市南渡丰旺养殖场新建1万头生猪养殖场项目等4个养殖场建设项目通过验收,现对2023年农业增产增收项目(设施畜牧类)养殖场验收结果进行公示,具体内容见附表。
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1日至15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项目验收结果存在的问题或问题线索可采取写信、打电话或来访的方式,向市农业农村局举报。为便于调查核实,举报人在反映问题时,要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并留下姓名、地址、电话号码。来信请寄:岑溪市义州大道东648号(邮政编码543200)。举报电话:0774-8517269。来访举报接待室设在岑溪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接受电话举报和来访举报时间为公示期间工作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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