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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桉树!岑溪出台方案,7月起正式实施
昨天 09:37   浏览:50   来源:岑溪

6月27日,岑溪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岑溪市林业局关于印发《岑溪市进一步深化桉树人工商品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岑林字【2025】12号)》的通知,对于桉树的采伐及试点范围作了明确规定,方案定于2025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相关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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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深化桉树人工商品林采伐管理改革,落实林木采伐“便民、利民、惠民”举措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限于篇幅,摘录要点如下(详细方案请登陆岑溪市人民政府网站查看):

改革试点内容

(一)试点桉树人工商品林“面积+亩产”伐区调查设计。

各类森林经营主体可根据本地区公布的立地类型镇别树龄连作代数亩产对照表(详见附件1)获取桉树人工商品林蓄积量,并同步提交有关采伐的地点、林种、树种、面积、采伐方式、更新措施和林木权属等内容后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

(二)持续开展桉树人工商品林采伐“简易设计+告知承诺制”审批。

继续对林农个人申请采伐桉树人工商品林面积1公顷(含)以下的或采伐蓄积量30立方米以上、120立方米(含)以下的,试行简易设计+告知承诺制审批

(三)建立以森林经营方案为基础的桉树人工商品林采伐管理机制。

试点期间,依照“消耗量低于生长量”原则,允许各类规模经营主体(国有林场、造林企业、造林大户等),在集体林地上经营桉树人工商品林面积达300公顷以上的,编制森林经营方案后可独立编制采伐限额,实行采伐限额“五年总控”。


试点期限及范围

(一)试点范围。

岑溪市辖区范围内,试行本方案。

试点时间。

20257120301231试行期间如遇上级政策调整,以上级政策为准

本方案自2025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原《岑溪市林业局关于印发<岑溪市速丰桉采伐管理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岑林字〔2024〕21号)同时废止,此前方案与本方案不一致的,以本方案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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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岑溪市桉树人工商品林立地类型树龄亩产对照表

2.简易设计+告知承诺制审批流程

文件下载(登陆岑溪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enxi.gov.cn/zwgk/wjzl/tzgg/t21254579.shtml 查看下载

岑溪市林业局关于印发《岑溪市进一步深化桉树人工商品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附件1:岑溪市桉树人工商品林“立地类型—树龄—亩产”对照表.xlsx
附件2:“简易设计+告知承诺制”审批流程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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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岑溪市人民政府网站、岑溪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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