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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溪各高中招生录取人数出来了,岑中1595人,二中1500人
2022年07月14日 14:07   浏览:771   来源:霖

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办法

一、高中阶段招生计划

(一)普通高中招生计划:6925人
(二)岑溪市中专招生计划
岑溪市中专全日制招生:2150 人。

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范围

(一)所有公办高中学校原则上不得跨岑溪市域范围招生
(二)文华学校(民办)原则上在岑溪市域范围内招生,如在岑溪市域范围内未能完成招生任务,可依照有关规定向梧州市教育局申请,具体招生范围由梧州市教育局确定。

三、普通高中录取依据和资格

(一)录取依据
1.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2.理化实验操作考试成绩;
3.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4.考查科目成绩。
(二)录取资格
1.学校录取新生时,必须把考生的综合素质测评等级和理化 实验操作考试成绩作为前置条件。综合素质测评等级 B 等及以上和理化实验操作考查等级 P 等者,示范高中方可录取;综合素质测评等级 C 等及以上、理化实验操作考查等级 P 等者,普通高中方可录取;
2.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等级达到A等级及以上者,岑溪中学方可录取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等级达到 B+等级以上(含B+等级),各学科成绩等级全部达到B等级以上(含B等级) 且至少 3 门学科成绩达到 B+等级以上(含 B+等级),岑溪二中方可录取;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等级达到 C+等级及以上者, 普通高中方可录取;
(三)等级排序办法
1.先按照总成绩等级从高到低进行择优录取。
2.当总成绩等级相同时,则参考单科等级,按照单科最高等 级数量多者优先的原则排序。当单科最高等级数量相等时,则按 照次一等级数量的多少排序,依此类推。
3.当报考同一学校的部分考生总成绩等级相同,且单科各等 级的数量均相等时,则将考生语文、数学、英语三个科目的高等级数量进行排序;若三科等级排序依然相等,则将数学、英语两 科目的高等级数量进行排序;若再次相同,则按照数学等级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具体按照等级排序办法 2 的办法操作。

四、录取原则、顺序及办法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用按批次、依志愿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择优录取,按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第四批的先后顺序依次录取。具体各批录取办法如下:
       (一)第一批
        第一批为示范高中录取,划定最低录取等级线,按志愿择优录取,额满为止。
       分为统招生和定向生两大部分,统招生在全市范围内竞争, 定向生在各初中学校内竞争。先录取统招生,再录取定向生。
       1.统招生
        在全市范围内,尊重考生志愿,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额满为止。
       2.定向生
       指标分配:按照有利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维护教育公平的原则,将示范高中招生指标的 50%根据各初中学校学业水平考试报考人数比例均衡分配到市内每所初中,实行示范高中部分计划生定向招生,使所有初中学校的优秀生都有机会入读示范高中。
        录取办法:根据考生志愿,以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学校为单位,  在定向生指标内对符合条件的考生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择 优录取。
       (1)录取了统招生后,各初中学校符合定向生条件人数达到或超过定向生指标的,录满定向生指标。
      (2)录取了统招生后,各初中学校符合定向生条件人数达不到定向生指标的,但超过指标数的 50%,只录取符合条件人数,不按分配指标降等级满额录取,将剩余指标收归到统招生指标中。
       (3)录取了统招生后,各初中学校符合定向生条件人数不达到定向生分配指标 50%时,在全部录取符合条件人员后,按照“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一等一档表”中“学科等级数排序”降一个学 科等级录取。降等级后,如果符合录取条件的人数超出定向生分配指标数,按照《岑溪市 2022 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方案》中关于学科排列方法择优录取,所录取人数不超出定向生分配指标数;如果符合录取条件的人数不超出定向生分配指标数,按照符合条件的实有人数录取,剩余指标收归到统招生指标中。
      (4)录取了统招生后,个别薄弱初中学校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人数为零的,按照“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一等一档表”中“学科等级数排序”降两个学科等级录取。降等级后,如果符合录取条件的人数超出定向生分配指标数,所录取人数不超出定向生分配指标数;如果符合录取条件的人数不超出定向生分配指标数,按照符合录取条件的实有人数录取,剩余指标收归到统招生指标中。
      (二)第二批
       第二批为一级高中,设体艺特长生和文化生两类志愿,先录体艺特长生,再录文化生。
      1.体艺特长生
       根据考生志愿,综合其术科考试成绩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择优录取。若体艺生合格生源不足,则将指标改为文化生。
      2.文化生
      尊重考生志愿与计算机辅助均衡分组相结合,择优录取,额满为止。
      把填报有 “一级高中”志愿的,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从高到低录满岑溪一中和岑溪三中招生计划总数,再把考生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采用计算机辅助均衡分成若干组,再由岑溪一中与岑溪三中抽签确定录取对象,同一组考生到同一所学校就 读。
       (三)第三批:乡镇高中和文华学校
       1.体艺特长生
      根据考生志愿,综合其术科考试成绩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择优录取。
       2.文化生
      (1)遵循志愿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排序择优录取。
      (2)录取时,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从第二志愿调剂录取。
      (四)第四批:市中专学校
       按志愿择优录取,额满为止。
       (五)精准脱贫专项招生
       精准脱贫建档立卡初中毕业生,全部录取到高中学校或市中专学校就读。其中两所示范高中招收不少于 15 名精准脱贫建档立卡学生,如果录取人数已达到或超过15 名,按正常录取;如果录取人数不达到 15 名,则降等级录取,额满为止。

五、招生录取时间

       全市 2022 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将在 7 月上旬进行,7 月底前完成

六、录取管理

     (一)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切实维护招生秩序
       各招生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审批制度和按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如需突破指导计划的,必须报市教育局批准。未经市教育局批准自行追加计划的,所进行的录取为无效录取。市教育局对违规录取的新生,不予办理新生学籍,不核发毕业证书,一切后果由招生学校负责,并追究违规招生学校的领导责任。各招生学校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照本办法进行录取, 切实保障考生合法权益。
      (二)按志愿录取,按时报名
      凡是按志愿录取的,不得更改录取结果;凡录取后不按规定时间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当年的普通高中学校录取资格。
      (三)实事求是进行招生宣传,不得弄虚作假
      各招生学校应本着实事求是、勤俭节约的原则进行招生宣传,宣传内容不得违背普通高中招生的政策、规定,宣传中不得 损害其他学校的声誉。严禁进行虚假不实的招生宣传。
      (四)加强监督,严肃查处违规招生行为
       加强重点环节的监督,加大对违纪违规招生行为的查处力度,严禁高中阶段学校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和学籍造假行为,对违规招收的“在册不在校”、“在校不在籍”的学生,要及时清退;严禁公办普通高中违反规定以民办学校、借读生等名义招生;对违纪违规的学校及个人要责令整改和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规范收费,不得招收择校生
       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要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关于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相关要求,只招收计划生(公费生),不招收择校生(自费生)
       (六)残疾考生的招生和录取
       凡符合体检标准、生活能够自理,不影响学习,且学业水平 考试成绩达到要求的肢体残疾考生,高中学校不能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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