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公安4月20日发布
红灯停,绿灯行
宁等三分,不抢一秒
但是总有些人把信号灯当摆设
不顾红绿灯指示通行
这种“任性”的行为
不仅扰乱道路交通秩序
还威胁到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现岑溪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曝光一批行人、机动车闯红灯违法行为
希望广大市民朋友引以为戒
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
行人篇
01
02
03
04
05
机动车篇
桂DF15288
1
2
桂DF39333
1
2
桂NDE670
1
2
粤E5993F
1
2
粤EP91H9
1
2
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01
第二十六条规定: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
02
第三十八条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03
第六十二条规定:行人通过路口和横过马路时,应按照信号灯通行。
过马路应注意什么?
1、先观察,后通过
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应先观察来往车辆情况,不与机动车抢道,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再通过。
2、等待也有“学问”
在人行横道信号灯的十字路口,一般都设有行人等待区,在红灯时,行人应该在等待区等待通行。在未设等待区的地段等待通过时,行人不要靠路边太近,以免机动车右转时,车轮右后轮对行人造成碰撞或碾轧。
3、做到“五不”
不做低头族、不翻越栏杆、不在路上追逐打闹、不从车辆缝隙中穿行、不犹豫式过马路。
岑溪公安交警
呼吁广大市民朋友
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摒弃不文明交通陋习
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