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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溪家长注意!2023年秋季期一年级新生7月2日开始报名!
2023年06月19日 22:11   浏览:211   来源:新闻头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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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市区及周边小学2023年秋季期一年级新生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2日(星期日)。

      注: 凡符合招生年龄的儿童在报名时间段内均可以办理预报名手续,录取不以报名先后排序为依据,家长不需要提前排队,避免长时间等候及拥挤。

一、招生对象

       (一)有本市常住户籍, 且未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盲、聋哑、弱智儿童,有基本自理能力和基本学习能力的轻度智障残疾儿童,按规定经申请可持残疾证随班就读或到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就读。

      (二)适龄儿童在岑溪市内持有卡片式《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随父母在岑溪市居住、未入读小学且申请由政府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患有国家文件指定为传染性疾病的儿童暂不招收。

       上述招生对象须年满六周岁,即 2017 年 8 月 31 日(含 8 月31 日)前出生。

二、入学原则

      (一)小学招生工作按常住适龄儿童“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和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入学”的原则组织实施。

       1.本市户籍适龄儿童以户籍地址和合法住所登记地址为依据就近入学,产权证持有者为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市区各学校具体的地段划片参考附件《岑溪市 2023 年市区及周边小学招生地段划分方案》)。

      市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按学校划片招生范围安排到市区的各市区户籍学校就近入学。如报名人数超出招生学校招生计划的,由岑溪市教育局统筹安排超出部分学生到邻近学校就读。

      各镇户籍的适龄儿童,按照户籍地址安排到对应社区或行政村的小学(教学点)就近入学。如报名人数超出招生学校招生计划的,由各镇教管办统筹安排超出部分学生到邻近学校就读。

        2.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并按适龄儿童的《居住证》登记地址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入学。

       对流入我市城区符合就读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流入各镇符合就读条件的外来人口子女由各镇教管办统筹安排入学。

        禁止学校向随迁子女收取建设费、赞助费、借读费、报名费等入学门槛费,禁止设立针对随迁子女的排他性、歧视性政策。

       (二)招生一律不得搞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不得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凡符合招生年龄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因疾病或特殊情况,符合招生年龄需要延缓入学或免予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合法监护人向岑溪市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参考附件《岑溪市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延缓入学申请表》)。经岑溪市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审核批准延缓入学的学生,延缓入学期满(壹年),应即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严禁学校要求家长提供以下非必要入学证明材料:①学前教育完成证明,②计划生育证明,③户籍地无人监护证明,④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

       (四)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对烈士子女和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公安民警、消防救援人员、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等优待对象的子女,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五)岑溪市政府机关在编干部、各镇机关、中直单位、区直单位在编干部、公办中小学校在编在职的教职工子女,落实岑溪市教育优待政策。

       (六)为了帮助家长解决孩子上学接送不方便的问题,岑溪市户籍的多子女家庭以及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的多子女家庭,因招生区域变更,导致多子女不能同时就读小学同一所小学的,家长可以提出申请其他子女与在读子女就读同一学校。具体流程按照《岑溪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岑溪市多孩子女同校就读实施办法的通知》执行。

      (七)按照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有关规定,凡在2022 年秋季学期已经入学(含各省市)就读的学生,今年一律不得参加预报名,一经发现,取消其入学资格。

       (八)凡居住岑溪市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合法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到所属学校办理报名手续,同时递交各种资料。对不按规定按时办理报名手续,但符合入学资格的适龄儿童,只保证学位,不确保到原所属地段学校就读,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九)岑溪市第一小学、岑溪市第二小学只安排户籍生就读。

      (十)对进入我市学校就读的学生,在其小学六年就读期间,原则上不得在岑溪市内学校间转学。

      (十一)应急措施。新生班级要按照小学 45 人/班的标准编班,坚决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班级。若出现人数激增,个别学校学位不够时,将由市教育局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对学区、学校招生路段进行调整。

       2.将学生统筹安排到附近有学位的学校就读。

三、报名

      (一)预报名时间

         市区及周边小学:拟定 2023 年 7 月 2 日(星期日)。

         各镇小学由辖区教管办确定报名时间后另行公布。

     (二)预报名材料和审核程序 预报名材料和审核程序

      1.所有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合法监护人请于报名时间内到所属学校报名,提交证明材料时须同时提交原件和复印件(A4纸),原件经学校审核验证后退还。

      ⑴户籍生(户口簿首页住址在学校划片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 户籍生童)提供以下资料:

       ①适龄儿童及父母或合法监护人户口簿(如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则需提供双方户口簿,并提供双方的关系证明,如结婚证、法定监护人证明)和适龄儿童的《新生儿出生证明》。

        ②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登记信息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购房首付款发票、契税发票)。

       ⑵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本省 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外县(区),随父母到岑溪市(同住)的适龄儿童)提供以下资

料:

       ①适龄儿童及父母或合法监护人户口簿(如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则需提供双方户口簿,并提供双方的关系证明,如结婚证、新生儿出生证明、法定监护人证明)。

       ②适龄儿童在本市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③合法稳定住所材料(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附购房首付款发票、契税发票)、房屋租赁合同等 4 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该住所最近三个月的水电费发票。

       ④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本市市区合法稳定就业材料(纳税凭证、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工作证明、营业执照等 3 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新生预报名材料中的有效户口簿或居住证,原则上应是在学校报名截止日期之前合法持有。

       2.各学校审验新生预报名材料,分类同步录入《2023 年岑溪市小学一年级新生预报名汇总表》,并于报名当天报送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股,由市教育局组织人员对名单进行核准。

       3.市教育局对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按照入学原则和学校的实际招生数进行安排。如遇到某个学校入学人数剧增,则由市教育局进行整体调拨。

       统筹安排学位,一律由市教育局视学校学位情况按以下基本原则进行统筹安排:

       (1)只有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应学校进行了预报名登记,相关材料经市教育局审核通过的,才能录入统筹安排名册。若出现以下情况,该适龄儿童的学位分配则延期至本阶段统筹安排结束后由市教育局视各校的学位情况予以安排。

        A.逾期不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附近学校进行预报名登记的;

       B.家长填报的入学信息不真实,所交材料弄虚作假或不齐全的;

      C.适龄儿童在不同学校重复报名的。

       (2)统筹安排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统筹安排的顺序和依据由市教育局讨论决定,统筹安排结果由各接收学校公布。

        (3)凡经统筹安排已取得学位的适龄儿童,一律不能重新安排学位(指不能调整接收学校)。特殊情况需经市教育局讨论通过。

        4.对经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关学校入学就读的适龄儿童,学校不能拒绝接收。

      (三)报名地点

       1.户籍生到户籍住址所属学校报名;

       2.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到居住地所属学校报名。

四、招生录取方式

       《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桂教规范〔2020〕2 号)要求“在人口集中或学位不足区域,要统筹考虑户籍、合法住所等实际情况,合理制定义务教育入学排序规则并向社会公布”。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在人口密集、学位不足的区域或学校,如出现生源已超量的情况,按照“房户一致、独立产权、实际居住”优先的原则,参照下列排序方法分批先后依次录取,按招生计划数录满即止。生源排序调配工作由各招生学校具体负责实施。

      第一批:户籍生(户口簿首页住址在学校划片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生源入学排序说明,先后顺序共 6 类。

       1 类户籍生:房户一致、独立产权(户口和房产在招生范围内在同一地址)。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籍登记地址与该合法房产坐落地址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作为入学依据的合法房产坐落地址实际居住;该合法房产为独立产权。(独立产权指房屋所有权仅归属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

       2 类户籍生:房户不一致、独立产权(户口和房产不在同一地址,但户口和房产均在同一学校招生范围内)。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籍登记地址与该合法房产坐落地址不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作为入学依据的合法房产坐落地址实际居住;该合法房产为独立产权。

       3 类户籍生:非独立产权、按份额大小排序。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作为入学依据的合法房产坐落地址实际居住;该合法房产为非独立产权。排序时,原则上按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所占房屋产权份额大小排序。在所占产权份额相同的情况下,房户一致、唯一房产优先。(非独立产权指房屋所有权除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外,还存在其他产权共有人的。下同)

       4 类户籍生:有户无房(第一种情况)。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岑溪市城区无房;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为同一户籍地址;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一直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共同居住;该合法房产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产权房。同等情况下,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拥有独立产权的优先。

       5 类户籍生:有户无房(第二种情况)。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岑溪市市城区无房;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一直租住在单位自管产权房、直管公房或政府保障性住房等;该合法房产所有权人为非个人。同等情况下,在同一地址租住时间较长的优先。

       6 类户籍生:有户无房(第三种情况)。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岑溪市城区无房;实际居住在租赁的合法房产。同等情况下,在同一地址租住时间较长的优先。

       如户籍生人数超出学位数,则按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

      第二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

       学校招收本地段户籍生源后如有空余学位的,市教育局或教管办统筹调配安排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读,录满即止。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读安排如下:对在岑溪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已合法稳定就业的进城务工人员,其持有《居住证》的随迁子女参照户籍学生入学政策保障入学。市教育局以适龄儿童的《居住证》的登记地址为参考依据(合法住所登记地址应与《居住证》登记地址一致),根据学校布局、学位缺余情况,按照就近到远的入学原则,统筹安排到相应学校就读。

       如进城务工子女人数超出空余学位数,则按适龄儿童本人《居住证》办理时间先后排序。

       第三批: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因工作和居住地跨招生地段迁移的岑溪市户籍适龄儿童,以工作时间和稳定住所居住时间长短为依据。

       1 类跨招生地段工作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合法稳定就业材料(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或工作证明),并在岑溪市廉租房小区居住。

       2 类跨招生地段工作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合法稳定就业材料(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或工作证明),并有缴纳社保凭证,有稳定住所证明。

       3 类跨招生地段工作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或合法稳定就业材料(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或工作证明),有稳定住所证明。

        如同一类报名人数超出学位数,则抽签录取。

        未被市教育局核准由招生地段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由市教育局根据学校布局、学位缺余情况,按照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到周边较近且有学位的其他学校,录满即止,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返回户籍或原户籍所在地对应学校就读。

五、入学就读通知

       市教育局核准录取的新生名单后,由各小学将核准后的新生名单张榜公布,并以电话形式通知家长或合法监护人到相关学校领取《新生入学通知书》。

六、注册收费

       家长或合法监护人按《新生入学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录取学校注册入学,入学注册收费按现行有关政策规定的办法执行。

       报名注册的时候,家长或监护人带上适龄入学儿童,并携带适龄儿童的入学通知、户口本、预防接种卡,以及父母或监护人的身份证到学校注册,同时现场填写《学生基本信息表》。

招生咨询和举报电话:

教育局基础教育股 0774-8226222

教育局政策法规股 0774-8239330

岑溪市2023年市区及周边小学

招生地段划分方案

岑溪市第一小学

(联系电话:0774-8222604)

      1.从玉梧大道岑溪大桥北面起往梧州方向至北环路交汇处右面地段。具体包括:中苑片区、旧教育印刷厂、旧检察院、旧法院,旧车站、糖烟酒公司、日杂公司、旧百货公司仓库,旧医药公司、香港花园、城市花园、怡景路片区,新华书店、昙钱村、梨山片区,工信局(原经贸委),北山路片区,人民医院、中医院、疾控中心、一幼、科技局,旧电影公司、图书馆、原文化局、百汇大夏、市委、市政府、工会、旧农业局、南方市场片区。

       2.从玉梧大道与北环路交汇处至解放大道与城北路交汇处右面地段。包括:汇洋中央华庭、新义1-3巷片区。

      3.从城北路2号沿城北路到大中路止,再沿大中路往解放大道交汇(红绿灯)处右面地段。包括:政府宿舍区、城北路双号、电力公司、原林工商。

      4.从大中路与解放大道交汇点(红绿灯)至人民广场与广南路交汇点(好邻居商店)右面地段,包括:中心市场、樟木供销社片区,解放大道右边居民、商贸城片区、水东街片区、红楼小区、旧邮政、旧电信、旧移动公司。

       5.从解放大道与广南路交汇点(好邻居商店)沿广南路往滨江三路交汇处右边片区。包括:广南路(双)2--22号、人民广场后的商铺、义州大道(单)129--131号、广场一街1--12号。

       6.过了义州大桥沿义州大道到玉梧大道往岑溪大桥右面地段。包括:永宁路、信宇明都、丽景湾、南门路、湖溪路、富裕街。

       7.属市一小地段的必须是市区户口。甘冲社区居民和菜园居民不属市一小招生范围。

       8.英才双语实验幼儿园和国税局所在片区。

       9.南至广南路为界。

岑溪市第二小学

(联系电话:0774-8237955)

       1.解放大道单号(43--63号范围内的单号),城北路单号,城北路1号石油公司宿舍,城北路3号,旧建行宿舍,老干局,粮食局,老干街片区(解放1巷至4巷);

       2.解放大道双号(2—286号范围内的双号),人民银行,工商银行,新华书店旧宿舍,农行,生资,烟草局,中国人寿保险,财产保险,二幼,岑城卫生院,兴业街,康乐街,地矿宿舍片区

      3.公安局,原广视局,樟木卫生院,市政局,林业局,市供销社,交通局,原技术监督局,旧司法局,财政局,房产局,城东一巷、二巷、三巷片区;

      4.金坊花园(工农路:单号51至99号、101--1至101—5号;双号:96至206号,216—1至226—1号),旧德州汉堡,旧金源超市,东升一街、二街,红楼宿舍区(东升二街3号),义洲一、二、三、四、五街,五谷庙(义洲六街),农商行总行,木材公司,水电局,东升路,大大商场,岑城镇政府(工农路75号),阿里香大酒店片区;

       5.城东路与兴宁路之间:义洲大道295、286号以内(双号:2—286号以内;单号:1—295号以内),城东路东一、二、三街,气象局,兴宁路单号,康乐羽毛球馆;富民路双号2—(198-1)号以内,单号1—159号以内;金苹果二幼,南环商业大厦,升平街,妇幼保健院片区;

       6.福星花园(工农路168号),城东三巷、四巷、五巷,旧工商局宿舍(208号),华建水泥厂宿舍。   

       7.大中路双号(粮食局36—106号以内),大中路单号31—125号以内片区,永乐路单号及永乐路双号(30—72号内),广厦小区(永乐路38号),北环一路、北环二路,北环一巷、北环二巷,旧土地局宿舍,教育局片区;房产局(大中路53号)

      8.松香厂东门与松香厂西门之间片区(北环大道双号:48—222号内;单号:7—167号内),山水美地;

      9.甘垌村、白坟垌、三甲村、坡田寨户籍居民(世代居住本地的人)。

      10.南至广南路为界(广南路26号--188号范围内的双号)。

      11.龙井社区、樟木社区、菜园户籍居民不在招生范围之内。

岑溪市第三小学

(联系电话:0774-8212118)

     1.北环大道42号至玉梧大道汽车站红绿灯东边区域。

      ⑴含北环大道42号以内,新兴路,新兴1、2街,侨新路,侨新1-6街,民兴1-4街。

     ⑵主要单位及小区:汽车总站、农发行、大地财保、邮政储蓄、路政执法、岑溪市公安局特巡警大队、民政婚姻登记处、岑城镇政务中心、原环保局、新兴小区。

       2.玉梧大道食品公司宿舍和汽车站往东地段

       主要单位及小区:现代城、食品公司宿舍、城北派出所、御景豪庭、学府千城、恒业绿城、嘉和园、交警大队、芳村、恒祥小区、四季花城、乌峡小区。

岑溪市第五小学

(联系电话:0774-8223099)

      1.樟木社区户籍居民。原樟木社区户籍居民(世代居住本地的人)因征地拆迁在探花一、二、三街居住并落户,造成户籍地址变更的,凭樟木社区证明材料确认后,可以到岑溪市第五小学就读。

       2.富民路196号往东方向至富民路328号;西起幸福路入口,幸福路片区北边的区域向东连接田野为界,并延伸至华夏大酒店和东顺大酒店连线为界的北边片区;东边以东顺大酒店路口往岑罗路方向至北环大道596号(两广二手车行)为界的左侧片区。

       4.从北环大道596号(两广二手车行)往新车站转盘方向至北环大道松香厂东门(北环大道222号)两侧的区域(包括盛世东方、岭南人家、公园里、桂粤新苑、北环新天地、北环新村小区,恒源大厦)。

        5.从永乐路2号至22号(双号),大中路108号左侧片区,沿街向南至福星花园小区对面左街; 旧三鸟生鲜批发零售点(碧玉家园小区)向南至富民路196号(包括兴宁二街 、兴宁三街)。

岑溪市第六小学

(联系电话:0774-8225466)

       1.从岑溪中学大门对出的文化一路西与玉梧大道交汇处路口到滨江一路路口止,往北至岑兴高速路(南面)止。含滨江一、二路,滨东一、二、三街,滨东一、二路,金桥商住区一巷,文化一路,育才路。

       2.文化一路为界,往西至滨江一路路口至金湾顺景小区止,划线范围内的所有楼盘。

       3.甘冲社区户籍适龄儿童。

岑溪市实验小学

(联系电话:0774-8237335)

     1.东面以高速路引路为界,南面以玉梧大道为界,西面以文化一路为界(岑溪中学大门),北面以岑梧高速为界(至古塘村村委止),包含划线范围内的所有小区的常住居民。

       主要单位及小区:岑溪第三中学、岑溪中学、岑溪市实验小学、岑溪市生态环境局、岑溪市卫生计生监督所、清华苑、岑溪市土产公司、瀚林华庭、外贸旧宿舍区、锦绣人家、汇洋茗城、育才名城、天和雅居、文昌苑、翡翠阁、化肥厂职工住宅区、万象苏杭城。

       2.南梧高速西出口引路至汽车站红绿灯东边区域,出口面向实验小学方向的小区。

       主要单位及小区:市中专、党校、碧桂园、明华府、庆新苑、文华学校、文华花园、盛和家园、安吉小区。

       3.古塘村户籍以及在红线图内古塘村户籍的适龄儿童统一安排到岑城镇古塘小学就近入学。

岑溪市第七小学

(联系电话:0774-8516525)

        1.兴宁四街、五街、六街、七街。包括富民路161号至221号、李记海鲜食街。兴宁路521—1号至新工商局,义洲大道288号至362号、名典家具。

        2.西起幸福路入口所包含的幸福路片区至大王社片区,并延伸至华夏大酒店和东顺大酒店连线,东边以东顺大酒店和义州大道596号为界,南边以义洲大道为界所包含的区域:主要有幸福路片区(包含幸福路,幸福路一街、二街、三街、四街、五街),大王社片区(包含大王社一街、二街、三街、四街)。

       3.义洲大道279号(旧龙井村委)至高速路口以南片区(包含汇珑湾小区)。

      4.龙井社区户籍居民(村民)。原龙井社区户籍居民(世代居住本地的人)因征地拆迁在探花一、二、三街居住并落户,造成户籍地址变更的,凭龙井社区证明材料确认后,可以到岑溪市第七小学就读。

岑溪市岑城镇乌峡小学

(联系电话:0774-8214819)

    1.乌峡村、天星村户籍全部;

    2.遵照历史习惯原则原乌峡村第13、14组(即交警大队前原乌峡村住户、后背黄泥岭原乌峡村住户);

      3.格木桥(互益厂三小交界桥)互益厂鸡行社岭头背至----田寮(以三小旁边格木河为界,河对面田寮,属于乌峡村管辖范围乌峡村户籍户);

     说明:如有有关田寮征地协议商定的(三小征用田寮村民户用地,应按照商定执行)。

岑溪市岑城镇探花小学

(联系电话:0774-8215928)

       1.探花社区户籍居民。

       2.南面以义洲大道邮政储蓄银行至金桂园为界北边区域,西面以义洲大道邮政储蓄银行至北环大道596号为界东边区域。

       3.主要小区包含探花一、二、三、四街,东方明珠、龙城花园、福桂园、金桂园、智城大厦商住小区。

岑溪市岑城镇上奇中心小学

(联系电话:0774-8456224)

       岑城镇上奇社区管辖范围内的以下地段:新塘片、奇营片、上垌片、百足山分离立交桥至一品尊府路段(含金榜世家、建材城、山水一号、一品尊府、祥和花园小区)。

岑溪市岑城镇思英小学

(联系电话:0774-8234371)

       1.思英社区户籍居民(岑溪市岑城镇上奇中心小学招生范围内的思英社区户籍居民可以选择到岑溪市岑城镇思英小学就读)。

       2.思英社区范围的小区,以玉梧大道为界,东起岑溪大桥,西至旧波塘路口止,玉梧大道北面的所有小区,主要包括左岸小区、水安大厦、万象维也纳小区、新时代经适房小区、汇洋新城。

岑溪市明都小学

(联系电话:0774-2580358)

       1.西北面以玉梧大道为界,东南面以万象公馆和万通花园门前道路为界,东北面以义洲大道为界(从义洲大道建行桥头起至义洲大道与玉梧大道交汇处止)所包含的范围,主要包括鼎盛花园、明珠花园、华盈置业、汇洋国际、欣建国际、百汇幸福城、尚祺1号公务员小区、信宇华府、明都丽苑、万通花园、丰泽花园、万象公馆、欣建天辰、名尚苑小区,审计局及永安路周边的常住户口。

不包含沙砖厂、天马石业等一带的常住居民。

        2.因建学校涉及到的征地户(上奇社区奇营二、三组)的适龄儿童。

岑溪市岑城镇木樃中心小学

(联系电话:0774-8216153)

1.木榔村居民;

2.樟木大桥西岸属原木榔村地段的区域(包括梧桐墅小区)。

岑溪市岑城镇紫坭小学

(联系电话:0774-8236992)

1.紫坭村户籍居民;

2.外贸鸡场、紫坭工业园区、福利院至天桥止(包括金桥嘉园、银海花园、双囍花园、阳光新城小区);

3.玉梧大道北中都郦城小区、龙城府小区、富杰水泥厂、天桥小区。

岑溪市岑城镇城郡小学

(联系电话:0774-8234028)

       1.东边以解放大道延长线为界,南边以G65高速公路道路为界,西边以万象公馆和万通花园门前道路为界,北边以义昌江为界所包含范围内学校周边的小区常住居民。主要包括悦珑台小区、汇洋华府小区、碧桂园城央一品小区、水晶城小区、天河广场小区、岑溪市国际大酒店(五星级酒店)周边片区;

     2.城郡村户籍居民。

岑溪市思湖小学

(联系电话:0774-8511896)

       1.  东面以城东路为界,南面以G65高速公路道路为界,西面以义昌江和解放大道延长线为界,北面以广南路为界,所包含的范围。 

       建设一、二、三、四、五街。建设路1号——48号。滨江三路(双号)4号——156号。

       广南路(单号)1号——159号。广南一街1号——53号。广南二街2号——72号,9号——17号。广南路一巷2号——14号。诚信房地产开发小区(东宁路29号)。

       城东路128、130、132、136、138、142、146号。

      解放大道275——309号,288——338号。

      2.  主要单位和小区:卫健局、民政局、人社局、医保局、城中派出所、城管执法大队、汇洋广场小区、大悦城小区。

      3.  因建学校涉及征地的岑城镇木榔村居委会所辖的城严8组、10组、15组、16组、17组、20组六个小组部分村民的直系适龄儿童。

      4. 因建学校涉及征地的岑城镇菜园村部分村民的直系适龄儿童(未涉及建学校征地的菜园籍适龄儿童到菜园小学就读)。

各校及各镇教管办联系电话:

各校及各镇教管办联系电话:

岑溪市第一小学:0774-8222604

岑溪市第二小学:0774-8237955

岑溪市第三小学:0774-8212118

岑溪市第五小学:0774-8223099

岑溪市第六小学:0774-8225466

岑溪市第七小学:0774-8516525

岑溪市菜园小学:0774-8210351

岑溪市实验小学:0774-8237335

岑溪市明都小学:0774-2580358

岑溪市思湖小学:0774-8511896

岑溪市特殊教育学校:0774-8229567

岑城镇教管办:0774-8222070

岑溪市岑城镇上奇中心小学:0774-8456224

岑溪市岑城镇城郡小学:0774-8234028

岑溪市岑城镇紫坭小学:0774-8236992

岑溪市岑城镇乌峡小学:0774-8214819

岑溪市岑城镇探花小学:0774-8215928

岑溪市岑城镇思英小学:0774-8234371

岑溪市岑城镇木榔中心小学:0774-8216153

岑溪市岑城镇岑华小学:0774-8516561

岑溪市岑城镇大勒小学:0774-8215636

马路镇教管办:0774-8531122

南渡镇教管办:0774-8561139

水汶镇教管办:0774-8351608

大隆镇教管办:0774-8331144

梨木镇教管办:0774-8311132

归义镇教管办:0774-8411159

大业镇教管办:0774-8431191

筋竹镇教管办:0774-8451132

诚谏镇教管办:0774-8471291

糯垌镇教管办:0774-8111184

安平镇教管办:0774-8131129

三堡镇教管办:0774-8151128

波塘镇教管办:0774-8511226



来源|岑溪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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