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刻汲取北京丰台“4·18”、浙江金华“4·17”等重大火灾事故教训,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和《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要求,自治区政府决定将22家隐患突出、整改难度大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21处生产经营租住类村(居)民自建房区域性火灾隐患,作为2023年度自治区挂牌督办项目。
▲中苑四街周边区域(图源梧州消防)
据了解,该区域总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共有29栋建筑,以自建房为主,整改时限为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