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中国纪检监察报刊发《广西牢牢牵住责任“牛鼻子” 推动清廉建设提质增效》的文章,文中提到,按照清廉广西建设责任清单,全区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牵头单位主抓责任“四责”贯通协同,清廉建设与本地本部门中心工作一体部署、一体落实,形成党委统一领导、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纪委监委监督推动、专责小组具体实施的工作机制。自治区出台清廉广西建设一系列制度方案,建立制度机制、责任落实、评价标准、督导检查、宣传引导5大体系。
坚持一体推进“三不腐”,推动清廉广西建设全面提质增效。广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能职责推进“不敢腐”,开展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插手工程项目谋私贪腐问题等一系列专项整治,严肃查处贺州市委原书记李宏庆、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原党组书记陈鸿起等一批典型案例,持续形成震慑。
全区持续加强对“一把手”和年轻干部的监督。今年1至9月,查处各级“一把手”619人,其中县处级以上“一把手”197人,查处40岁以下的党员干部2669人。自治区党委召开主题教育警示教育大会,深刻剖析了12个典型案例,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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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广西头条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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