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店入驻
微信扫一扫打开
入驻好店
发布信息
微信扫一扫打开
发布信息
本地头条  >  本地  >  明年1月起,梧州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计入办法有调整
明年1月起,梧州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计入办法有调整
2022年12月30日 08:11   浏览:349   来源:岑溪




12月27日,梧州市医疗保障局发出通知,将从2023年1月起,根据《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广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要求,改进梧州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计入办法。梧州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和医疗救助科有关负责人介绍,此举将更好地解决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门诊保障问题,健全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

根据《梧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改进我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计入方法有关事项的通知》,从2023年1月起,职工医保参保在职人员个人账户划入额度,由我市原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 3%,统一调整为本人当年参保缴费基数的2%。符合享受职工医保待遇条件的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入额度,则由我市原规定的2014年1月前退休核定养老金的4.8%、2014年1月后退休核定养老金的3.5%,统一调整为2022年度梧州市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5%,即按87.02元/人•月定额划入。


梧州市医保局待遇保障和医疗救助科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广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门诊费用在2022年1月1日已纳入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参保职工在门诊看常见病、多发病也可以享受门诊统筹医疗待遇。在一个参保年度内,参保人在一级及以下、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发生符合医保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600元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在职职工可分别按60%、55%、50%的比例进行报销,退休人员报销比例在此基础上分别提高5%。在职人员、退休人员门诊统筹基金支付限额分别为每人每年1200元、1800元,超过年度限额支付以上部分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支付。“参保人只需在门诊就医时使用医保账户,就医后系统会自动进行结算。”该负责人说。


根据改进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计入办法,梧州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和医疗救助科进行举例说明:


在职职工小李,年龄30岁,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基数为5000元,调整前小李每个月个人账户划入金额=5000元×3%=150元,调整后小李每个月个人账户划入金额=5000元×2%=100元。



退休人员老陈,2013年1月退休,退休核定当月个人养老金为5000元,调整前老陈每个月个人账户划入金额=5000元×4.8%=240元,调整后老陈每个月个人账户按照2022年梧州市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5%计算,每个月个人账户划入金额=2022年度梧州市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3480.78元×2.5%=87.02元。



退休人员老黄,2015年1月退休,退休核定当月个人养老金为2000元,调整前老黄每个月个人账户划入金额=2000元×3.5%=70元,调整后老黄每个月个人账户按照2022年梧州市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5%计算,每个月个人账户划入金额=2022年度梧州市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3480.78元×2.5%=87.02元。





头条号
岑溪
介绍
推荐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