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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溪交警最新发布,开两轮车的注意了
2023年03月16日 08:06   浏览:45   来源:岑溪

致全市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的一封信


全市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
大家好!近年来,摩托车、电动车成为广大群众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但在方便出行的同时,部分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交通违法多发,不文明交通现象突出。为加强道路交通管理,进一步规范行车秩序,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请您在出行时自觉做到: 
一、有牌证、不乱停。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上道路行驶,必须持有与准驾车型相符的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非机动车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到公安交警部门登记,并且按照规定安装牌照方后可上道路行驶。同时,应在规定的停放区域有序停放车辆;未设停放区域的,停放时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不在交通主干道、人行道、绿化地、建筑物出入口、消防通道及其它规定的禁停区域停放车辆。
二、戴头盔、保安全。驾乘摩托车、电动车要正确规范佩戴头盔,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避免交通意外伤害。当事故发生时,正确佩戴符合标准的骑行头盔可起到缓冲、减震作用,有效吸收撞击力、保护头部,大大降低驾乘人员的受伤率、死亡率。头盔对于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来说,是遇到危险时的一道重要防线,驾乘摩托车、电动车时请自觉、正确、规范佩戴好安全头盔。
三、遵法规、平安行。驾驶电动自行车须年满16周岁,驾驶摩托车须年满18周岁并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普通二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只能2人驾乘,均须戴安全头盔;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共享电动自行车只能1人骑行。
四、靠右行、遵秩序。驾驶摩托车、电动车要按规定的车道行驶,有专用车道的在专用车道内行驶,没有专用车道的,靠车道的右侧行驶。做到靠右行驶、不超速、不超载、不逆行、不闯红灯、不越线、不占道、不随意变道、不穿插加塞、不参与飙车、不酒后驾驶,切实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避免交通意外伤害。 
五、细观察、慢速行。穿行公路需提前观察路况,“一慢二看三通过”,杜绝随意穿行公路行为。确保安全车速,不超速行驶,杜绝飙车等危险驾车行为,安全出行!
六、禁遮阳伞、降风险。驾驶摩托车、电动车安装遮阳伞后改变了车体原有结构和风阻系数,会影响车辆的稳定性和灵活性,从一定程度上遮挡驾驶人的视线,易引发交通事故,请自觉做到不安装遮阳伞及其它影响驾驶安全和视线的物件。
七、讲文明、摒陋习。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要摒弃陈规陋习,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养成良好文明出行习惯,自觉做到文明交通的践行者、文明行为的倡导者、文明秩序的维护者。 
下一步,岑溪公安交警部门将持续推进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请广大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支持配合。生命只有一次、人生不能重来,让我们携手共进,共同营造一个安全、畅通、有序、和谐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远离交通事故!

岑溪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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