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家刷微信短视频时被一款阿胶产品的介绍吸引购入阿胶。在熬制阿胶糕时发现产品存在食品安全隐患,于是起诉要求卖家赔偿。经梧州市两级法院审理,这起买卖合同纠纷案有了结果:卖家退还货款。
买方:食品存在安全隐患,要求卖方退一赔十
2022年12月,岑溪市的吴强在刷微信视频号时,一个宣传阿胶产品的视频引起了他的注意。他通过视频下方的评论添加了李云的微信。通过与李云交流及看其微信朋友圈介绍,对方称这款阿胶产品有香港注册号,可在香港药监局查询,其成分含有97%的驴皮,专供出口,产品价格为398元。为了确保购买的产品是正品,吴强要求李云提供营业执照信息,李云提供了其名下的营业执照信息。
随后,吴强购买了10盒产品,将3980元货款支付给李云。此后,吴强以在熬制阿胶糕时闻到腥臭味,怀疑产品有问题为由向相关部门投诉,并委托一家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阿胶产品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为:产品不含任何的驴皮成分。
“该产品配料表上有驴皮,且李云介绍该产品含有97%的驴皮,但检测中并不含有驴皮成分。这意味着该产品有安全隐患,李云存在欺诈行为。”吴强向岑溪市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令李云退还货款3980元;依照食品安全法十倍赔偿3.98万元。
卖方:买方是职业打假人,以诉讼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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