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堂别具特色的“道路交通安全知识课”在市思湖小学精彩上演,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辅警采取“以案释法”、现场问答等互动方式,为同学们讲解从“行人安全”到“乘车安全”的道路交通安全知识。
市思湖小学学生 黄安钰:“通过今天的活动,我知道了还未满12周岁,不能在道路上骑自行车,在没有人行道的地方,应靠道路右边行走。”
根据《岑溪市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健康发展工作实施方案》规定,运营企业要实行用户实名注册骑行账号,禁止向16周岁以下人群提供服务。
某共享电动车企业负责人 周先生:“我们在实名认证环节上面做了严格的审核限制,未满16周岁是无法注册用车的。在所有的车身与语音都有提示未满16周岁是不允许骑行的,我们有专职合规人员做道路巡查、检查工作。”
一直以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常态化开展未成年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加大护学岗执勤警力投入,重点查处未成年人违法驾驶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的行为。广大家长们要担起监护人的职责,不仅不能给孩子开锁,更不能在孩子使用的手机上注册账号。
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 文羿宏:“未满16周岁禁止骑行共享单车,不能骑乘两人及以上人员,骑乘共享单车也应该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岑溪公安交警会持续加强路面巡逻管控,加大对共享单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和劝导。”
共享电动车需满16周岁才能骑行,且规定一车一人,不允许超载。在此,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呼吁广大家长要提高安全意识,在日常生活中向未成年子女普及交通安全知识,守法规、知礼让,做到安全文明出行。
来源:岑溪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