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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4日,记者从自治区住建厅获悉,近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全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对全区行政区域内的所有自建房进行排查整治,对危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力争到2025年6月底前,在3年左右完成所有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
当前,广西多地正在对经营性自建房开展集中排查,重点排查3层及以上、人员密集、违规改扩建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经营性自建房风险隐患。经鉴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要立即停止经营,分类实施整治;整治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经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结合本地实际,确定停止经营、分类整治、验收、恢复经营等各项工作的具体责任单位。
在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基础上,重点排查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安置区、学校医院周边、工业园区等区域,突出人员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不分城市农村,不漏一楼一户,不留死角盲区。
如何彻底整治自建房安全隐患?
■建立销号制度,整治完成一栋、验收一栋、销号一栋。对鉴定为危房的自建房,尽可能采用维修加固、拆除重建等工程性措施实施整治;
■对一般性隐患,立查立改;对存在设计施工缺陷但尚无倒塌风险的自建房,通过加固、限制用途等方式处理;对因建房切坡造成地质灾害隐患的,采取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避让搬迁等措施。
今后,广西通过组织“百千”技术力量下沉一线,加强审批后监管多项举措,推动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和城镇房屋安全管理相关法规,完善城乡房屋安全管理制度体系。
图文来源:南国早报、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玉林晚报 微信公众号;编辑 | 最爱岑溪(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