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微信群、QQ群内
骂战持续一年多,
最后还大打出手?
近日,湖南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审理了一起人格权纠纷案。
▲两三厘米厚的双方对骂证据。
长沙市天心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名誉权是公民维护其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权利。互联网群组成员在参与群组信息交流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文明互动、理性表达。
据此,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限被告王某某十日内向原告孙某某进行书面赔礼道歉,在相关微信群进行公开,并赔偿各项损失;限反诉被告孙某某十日内向反诉原告王某某进行书面赔礼道歉,并在相关微信群进行公开。
微信群、朋友圈
都不是“私人空间”
近些年,类似案例并非个例。
骂人者不仅心情受影响,
还要承担法律责任↓
此外,如果微信群里
出现骂人的行为,
群主“慢作为”或“不作为”
也可能要担责↓
有法官曾提醒,
无论是微信朋友圈还是微信群,
都并非是“私人空间”,
在使用时均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不得侵害他人权益。
值得注意的是,
即使发布的言论本身有事实依据,
也不能据此随意侮辱谩骂他人。
来源: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