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被征地群众依法依规建设
岑城镇政府5月5日讯:为保障被征地群众在回建地及预留用地上的建设合法合规、顺利进行,现就建设前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相关事宜进行宣传告知。
(一)
法律强制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这是法律赋予每一位建设者的义务,也是保障建设活动合法性的基础。若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设,将面临责令停止建设、罚款甚至限期拆除等处罚。
(二)
保障被征地群众权益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确建设的位置、规模(面积、层数、高度等)等关键信息。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且按照规定进行建设,意味着被征地群众的建设行为得到了审批,合法的建设行为才能保障被征地群众的权益,在日后的房产登记等方面才会更顺畅。
(三)
确保公共利益与安全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审批过程,综合考虑土地利用、城市规划、基础设施配套、消防安全、邻里采光通风等多方面因素。只有符合相关规划要求的建设,才能与周边环境相协调,保障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避免因不合理建设引发邻里纠纷或安全隐患。
岑城镇集体回流土地合作统一开发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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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奇社区集体回流地建设情况
(一)
准备申请材料
1.申请书:详细说明建设的目的、规模、计划开工及竣工时间等。
2.土地证明:土地的不动产权证。
3.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包括宗地范围内的总平面布置方案、效果图等,清晰展示建设项目的布局、外观、尺寸等设计内容。设计方案需经有规划、设计资质的专业设计单位设计,符合本地的建筑风貌要求和规划技术指标,并经审查批复。
4.村组及代办人身份证:证明村集体同意建设及代办人的身份。
5.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具体材料清单可咨询岑溪市自然资源局。
(二)
提交申请
将准备齐全的申请材料提交至岑溪市政务服务中心的规划窗口。提交时确保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如有虚假材料,将影响申请审批,甚至承担法律责任。
(三)
部门审核
规划部门收到申请后,会对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性审查。形式审查主要检查材料是否齐全、规范;实质性审查则会从城市规划、技术标准、安全要求等多方面对建设项目进行评估。在此过程中,可能会要求补充材料或对设计方案进行修改。
(四)
联合审查与公示
对于一些可能影响周边居民利益或公共利益的建设项目,自然资源局会联合相关部门进行联合审查,并对依审查意见修改的规划方案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若有异议,可能会组织听证,需要申请人参与并说明情况。
(五)
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经审核通过且公示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完毕),经审批后,被征地群众就可以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许可证上会明确记载建设项目的各项规划指标和要求,在建设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许可证内容执行。
审批文件样式(仅为示例)
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样式(仅为示例)
(六)
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建筑法》第七条规定: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申请人需备齐资料后,向岑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交申请,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对、登记;受理后,对申报单位和材料进行审查、现场核查;审查通过后,对符合规定的单位准予许可并颁发证件。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样式(仅为示例)
(一)
提前规划,尽早申请
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需要一定时间。为避免影响建设进度,建议在确定建设计划后,尽早着手准备申请工作。
(二)
咨询专业人士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和申请材料的准备专业性较强。如果申请人不太熟悉相关流程和要求,建议咨询专业的建筑师、规划师或向岑溪市自然资源局咨询,获取准确的指导。
(三)
遵守建设要求
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务必严格按照许可证规定的内容进行建设,不得擅自变更建设位置、扩大建筑面积、改变建筑用途等。如需变更,必须提前向岑溪市自然资源局申请,办理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