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骑行,从“头”开始
一人一盔,安全出行
骑乘电动自行车、二轮摩托车前
“头”等大事是“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但是个别驾乘人却将安全置身事外
今天,梧州公安交警就曝光一批
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
↓↓↓
案例一
违法时间:2024年9月12日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车牌号:桂D2***S
违法地点:新兴三路凯莱酒店路口
案例二
违法时间:2024年9月14日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车牌号:桂D0***9
违法地点:金城宾馆对出人行道
案例三
违法时间:2024年9月1日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车牌号:桂D3***4
违法地点:新兴二路十五中对出路段
案例四
违法时间:2024年9月1日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车牌号:桂D9***V
违法地点:新兴三路中国电信门口
案例五
违法时间:2024年9月14日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车牌号:桂DA***Q
违法地点:龙圩区峡顶街广盛超市对出路段
案例六
违法时间:2024年9月12日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车牌号:桂D2***9
违法地点:新兴三路烟草局对出人行道
为进一步提升电动自行车、二轮摩托车骑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近段时间来,梧州公安交警持续运用电子抓拍、路面设卡等方式,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二轮摩托车司机不戴头盔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曝光,请驾驶人引以为戒,遵规守法、文明出行。
审 核:李国民 孟远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