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条例,南渡镇于12月23日-26日依法对李某某等6户侵占南渡社区巷口冲约0.45亩、陈某某等3户侵占义新村鲤鱼肚约0.54亩河道管理范围的违法建筑进行拆除。
据调查核实,在河道遥感图斑中发现该9处建筑分别侵占约0.45亩、0.54亩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房、搭棚,业主李某某等9户的行为属于非法占用河道管理范围、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条例。南渡镇人民政府向他们下达了《限期拆除通知书》,要求他们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拆除,该9户业主仍不改正违法行为,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该9处违法建筑依法予以拆除。
由南渡镇党委、政府牵头,联合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和镇相关部门干部、村干等约200余人次统一行动,出动大型机械若干,依法对李某某等6户侵占南渡社区巷口冲约0.45亩、陈某某等3户侵占义新村鲤鱼肚约0.54亩河道管理范围违法建筑进行拆除,并恢复原状。
南渡社区6户拆除前
南渡社区6户拆除中
南渡社区6户拆除后
义新1户拆除前中后
义新2户拆除前中后
截至目前,南渡镇2024年已拆除12处侵占河道管理范围违法建筑物,共计约1919.1平方米。南渡镇将持续保持查处违法建设的高压态势,加大力度,坚决做到“发现一处、制止一处、拆除一处”,不折不扣遏制违法建设乱象,全力提升村庄风貌和人居环境。
来源 / 岑溪南渡镇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