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不少人在市区购置了商品房,但由于各种原因,未必都入住。像以下这位岑溪网友,在某小区买了房子,是没有装修的毛坯房,闲置两年多了,物业费是否可以减免一部分?那么,根据物业管理相关规定,上述这种闲置房的情况,是否可以减免物管费呢?其时,据岑溪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答复表示:具体以是否交付房屋为标准。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工作指导意见》(桂价格〔2018〕108号)规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至房屋交付之日(建设单位取得竣工验收备案)的住宅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房屋交付之日后的住宅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承担。因此,是否需要承担物业费不是以是否入住为衡量,而是以是否交付房屋为衡量。
▲官方答复截图
据上述规定和答复,房产商交房后,不管业主是否入住,物业管理费已产生并要缴交。关于商品房,小伙伴们有什么想说?如果遇到上述情况,你又会怎样处理呢?
讲真,如果有条件,买地自建房或者在农村宅基地建房,可划算多了,每月不用交物管费,也不用考虑买车位。如果是你,选择自建房还是商品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