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岑溪法院2月22日讯
位于育才路碧桂园的一幢3层别墅
建筑面积为256.86平方米
此前已被法院抵押查封
将于2月29日开拍
起拍价为170.5万元
相关事项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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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拍卖标的物情况说明表
标的物名称 | 岑溪市岑城镇育才路505号碧桂园23幢002号房 | |
权利来源 | 司法裁定 | |
权证情况 | 1、法院执行裁定书;2、抵押信息查询情况说明 | |
标的物所有人 | 谢天军、韦静 | |
标的物现状 | 使用情况 | 见本页《拍品介绍》 |
租赁情况 | 见本页《拍品介绍》 | |
钥匙 | 见本页《拍品介绍》 | |
备注 | 见本页《拍品介绍》 | |
权利限制及瑕疵情况 | 一、查封:本院首封 起止时间2023-05-11至2026-05-10 二、所有权证书号:桂(2021)岑溪市不动产权第0004096号,所有权人为谢天军、韦静。 三、抵押信息:查询情况说明中显示抵押权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岑溪市支行, 最终以相关部门抵押登记为准。 四、按现状拍卖,请竞买人务必在拍卖前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五、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 六、可能存在尚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维修基金及未办理改变土地使用权、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情况,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登记、过户手续等,请买受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延迟办理登记、过户手续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法院不作变更登记的任何承诺,也不作出卖人、买受户口迁出、迁入的裁定。 七、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司法网拍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提供的文件 | 1、法院裁定书 2、《网络拍卖(变卖)成交确认书》 | |
拍 品 介 绍 | ||
拍卖标的物:岑溪市岑城镇育才路505号碧桂园23幢002号房 所有权证书号:桂(2021)岑溪市不动产权第0004096号; 建筑面积:256.86平方米; 用途:住宅 土地性质:国有土地 装修情况:毛坯 现有无人居住:无人居住 有无钥匙:有钥匙 查封情况:本院首封;查封起止:2023-05-11至2026-05-10 抵押情况:有抵押;抵押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岑溪市支行 备注: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94.13㎡ 专有建筑面积:247.01㎡ 分摊建筑面积:9.85㎡ 房屋结构:钢筋混泥土结构 房屋总层数:3,房屋所在层:1-3层 屋建筑面积:256.86㎡ 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别墅 该房屋尚欠物业费,竞买人自行到该小区物业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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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醒】
拍卖标的物不包括家具、电器及其他可拆卸但不影响房屋整体结构(包括楼面、墙体、地板、门窗、添增楼梯等)及使用的添置物品,其它如门窗、水电、嵌入式厨柜、衣柜等不可拆卸。详情请直接致电0774-8227797咨询,最终解释权归本院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