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论述,严厉打击乱占耕地、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等违法行为。南渡镇于12月5日对杨某某占用中和村中村4组0.14亩基本农田违法搭棚依法予以拆除。
本次行动由镇党委、政府牵头,联合市农业农村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镇执法队、南渡派出所、镇平安法治办、中和村包村领导及包村工作组、镇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镇农业服务中心、南渡卫生院、供电所、中和村干部、拆违工人等约40余人次统一行动,出动大型机械1台,依法对杨某某占用中和村中村4组0.14亩基本农田违法搭棚进行拆除,并恢复耕种条件。镇长杨东升到场指导。
据调查核实,在卫片执法图斑中发现该处搭建简易棚占用耕地0.14亩,业主杨某某该行为属于非法占用耕地、农地非农化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南渡镇人民政府向其下达了《限期拆除通知书》,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拆除,违法主体仍不改正违法行为,经相关部门研究决定,对该处违法建筑依法予以拆除。
拆除前:
拆除中:
拆除后:
下一步,南渡镇将加大巡查和执法力度,不定期对全镇辖区内土地进行检查巡查,坚决做到一旦发现马上制止乱占耕地行为,及时有效制止各类违规占用耕地行为,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
为持续做好耕地保护工作,现给广大群众科普一下耕地保护相关政策,请大家了解:
三、耕地用途“五不得”
2021年11月27日,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印发的《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严格耕地用途管制。
四、永久基本农田“四严禁”
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中,针对永久基本农田提出:
来源:南渡镇党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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