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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溪有人烧鞭炮闯祸了...
5 小时前   浏览:44   来源:岑溪

【案情全景还原】




在2024年清明祭扫期间,被告人陈某因违规在山场燃放鞭炮不慎引发火灾。经专业机构勘验,火势波及总过火面积达8.6467公顷(折合129.7005亩),其中有林地损毁面积5.8906公顷(折合88.3590亩)。


【创新司法实践】





2025年5月8日,岑溪法院将审判庭"搬到"某镇案发村落,对2024年4月引发山林火灾的陈某失火案开展巡回审判。这场发生在村委会的特殊庭审,吸引了多名村民旁听。

【裁判要旨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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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溪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的行为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5条规定的失火罪。鉴于其主动投案、并获得被害人的谅解,法院当庭作出判决:被告人陈某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主审法官特别指出:"缓刑不等于无责,犯罪记录将纳入个人信用档案,在就业、贷款等方面受到持续影响。"

【以案释法教育】




庭审结束后,法院现场开设了一场“生态法治课堂”:法官结合辖区内近年来发生的失火案例,提醒大家在清明祭扫、燃放烟花时,以及在日常中随意丢弃烟头、焚烧杂草秸秆,这些行为都极易引发森林火灾,严重威胁着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法官强调,广大群众必须提高防火意识,谨慎用火,严禁野外用火,避免因一时疏忽而触犯法律,追悔莫及。此次巡回审判成功实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治教育效果。

在构建生态司法保护体系的过程中,岑溪法院巧妙地将“惩治与教育”以及“源头预防”相结合,以群众易于理解的方式阐释法理,通过在家门口的公开审判进行警示,为乡村的生态振兴提供了坚实的司法保障。

信息来源:岑溪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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