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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溪网友:在农村申请建房为何如此难办?
2022年11月17日 08:12   浏览:84   来源:岑溪


岑溪网友

农业农村局的领导:
  你好!我是岑溪市南渡镇***村民,今天有个情况想向领导反映一下。
  我家人口共15人,父母和我们三兄弟共同生活在一栋两层平楼内,该楼是90年代建成的,建筑面积大约210平米。由于我兄弟三人都已经结婚生子,并已经分户,现在小孩已经长大了,目前的住房已经没有办法满足家人的居住,就有了想拆除重建的想法。今年6月份就提交了建房申请,按照《农村宅基地和建房申请流程》的流程去申请的,先是填写了申请书,然后由村组长召开村小组会,得到了三分之二以上的户主同意后并进行了公示,公示完之后上报村委会审核,村委会审核通过后,就将申请材料提交镇政府审批。8月份政府审批部门就通知我,因为有人投诉要暂停审批我户的建房申请。
  原因是:有人在《梧州零距离问政》上投诉我建房的用地有纠纷。(《梧州零距离网》之《零距离问政》,编号:124222.标题:农村集体晒谷地被私人占用建设)。希望领导可以先了解一下具体的内容。
  经了解是我的邻居在网上所为,因为我父母和邻居一直都有争吵,去年因为打水井的的事情争吵的比较严重,这件事情政府都来处理过。可能因为这方面的原因,邻居就故意到镇政府投诉:说本人申请建房没有得到他的同意,不让建!并在《零距离问政》平台上设置非常敏感的标题,歪曲事实,捏造成受迫害的一方,施压政府审批部门!
因为是老一辈的恩怨,我不好评论是谁的对错,一个巴掌拍不响。本人也试着去找邻居调解一下矛盾,可是邻居就直接表明了不同意让我户建房,并说是在政府备有案了的,如果政府敢批准我户建房,就到处去投诉,去阻止!而镇政府的说只要处理完你们两户之间的邻里矛盾纠纷后,你邻居不在网上乱投诉之后,才能审批。在此,希望农业农村局的领导能够帮忙解答一下我的疑惑。
  1、我因为家庭人员的变化,需要将旧房拆除重建,来满足居住的需要,这种需求是否合理?
  2、当我按正常程序去申请建房,是不是要村小组所有的户主同意?还是村小组三分之二以上的户主同意就可以了?
  3、镇政府不批准申请是否可以给一个合理的原因?我不接受是因为有人投诉就不审批作为原因,因为这是助长了网上投诉就可以达到目的的这种不良风气!

  4、我一家15人应该怎样去解决居住的难题?是否要向住建部门去反映?
  5、在网上向领导反映情况实属无奈之举,希望领导能给我指点迷津,圆我一个建房的心愿。
     谢谢!!

岑溪网络发言人


尊敬的 “天天头疼”网友:

您好!经调查了解,现将岑溪市南渡镇人民政府的答复转发如下:

第一问答:按照农村新增宅基申请条件,严格落实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制度,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如因人口增加,现有宅基地面积不能满足居住需求的,可以户为单位申请新增农村宅基地。

第二问答:按正常审批程序:1、农户申请。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户,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民小组提交《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和《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2、村民小组审查公示。经本村民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户代表同意的,将申请理由、拟用地位置和面积、拟建房层高和面积等情况在本小组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村民小组在《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中签署意见,并将农户申请、村民小组会议记录、公示等材料交村(居)民委员会审查。

第三问答:经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到现场勘查,并结合你户上交的申请材料,你户申请人申请的拆旧重建申请的宅基建房,是办有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经核查你户现在拟建房屋的宗地位置是在所办的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红线区外的晒地位置,属于移址新建,不属于拆旧重建。严格落实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制度,其申请人不符合移址新建房屋申请。当时已告知其申请本人要更换为其户口部以外的其他符合条件的成员为申请人来申请新增宅基地审批建房,其申请本人说要回去与其家庭成员讨论同意决定以谁的名下来申请,并把之前所交来申请宅基建房的材料拿了回去。至今也没交要更换申请人来申请宅基地建房的材料来到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期间: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也多次询问其情况。)

  第四问答:严格落实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制度,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如因人口增加,现有宅基地面积不能满足居住需求的,可以户为单位申请新增农村宅基地,可到南渡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领取《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和《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按照审批程序申请。

感谢您对南渡镇政府的工作的支持和监督。

▲问政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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