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集中整治不动产“登记难”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全区集中整治不动产“登记难”问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25〕17号)和《岑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岑溪市集中化解房地产项目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岑政办发〔2024〕60号)精神,为持续做好我市不动产“登记难”专项整治工作,妥善解决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不动产“登记难”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现向各单位及群众征集涉及岑溪市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信息,并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2024年12月31日前岑溪市范围内,国有土地上已建成的商品房或个人自建房。
二、征集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5月20日结束。
三、收集方式及联系电话
国有土地上已建成的商品房或个人自建房因历史遗留用地手续不完善、未通过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未通过竣工验收备案、房企欠缴税费金、土地房屋被查封、土地房屋被房企抵押和权利主体缺失、跨宗地建设等问题导致不动产“登记难”的,请商品房登记申请人或权利关系人填写《岑溪市国有土地上的商品房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不动产“登记难”线索征集表》(详见附件1),个人自建房登记申请人或权利关系人填写《岑溪市国有土地上的个人自建房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不动产“登记难”线索征集表》(详见附件2),并按以下方式提交表格及相关材料。
(一)现场提交:岑溪市义洲大道288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办公室,联系电话:0774-8237767。
(二)邮寄提交:岑溪市义洲大道288号;邮编:543200;收件人:岑溪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收件电话:0774-8237767。
(三)电子邮件提交:将材料扫描后,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邮箱cxbdc1023@163.com,联系电话:0774-8237767。
特此通告。
附件:
1.岑溪市国有土地上的商品房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不动产“登记难”线索征集表
2.岑溪市国有土地上的个人自建房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不动产“登记难”线索征集表
岑溪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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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岑溪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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