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头条  >  本地  >  岑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副局长陈武元犯受贿罪一案宣判
岑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副局长陈武元犯受贿罪一案宣判
9 小时前   浏览:40   来源:岑溪

image.png

2026年3月31日,岑溪市人民法院依法对岑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副局长陈武元犯受贿罪一案宣判,以被告人陈武元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对陈武元违法所得人民币54.8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图片


经审理查明,2014年至2019年期间,陈武元利用其担任岑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项目推进、工程款拨付、项目整改复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54.8万元。


法院认为,陈武元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54.8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刑法,构成受贿罪。法院根据陈武元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综合考虑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认罪悔罪态度较好、退出全部违法所得等情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图片


来源:岑溪法院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头条号
岑溪
介绍
推荐头条